通纺院〔2008〕78号
关于洪杰等54位同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的通知
各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标准,经院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洪 杰等54位同志已具备高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从2008年4月28日起。经研究,决定聘任其为高校讲师。聘期从2008年5月起。具体名单如下:
纺织系:洪 杰 马顺彬 屈桂梅
染化系:邵改芹 季 媛 张 民 郭立强 郑玉玲
机电系:唐 菊 邱 宏 何 晖 胡志刚
信息系:韩学洲 李晓丽 解圣霞 曹烽燕 张海飞 王寿兵 尤鸿霞 陈 亮 朱小社
艺术系:张晓冬 汪智强
服装系:朱晓炜 魏振乾 王 军 陈伟伟
经贸系:王 毅 仇新忠 倪红耀 孙皆豹 丁为斌 裴昌永 李晓娜 许春野 仇美云 尹 兰 陈日华 周 华 袁东进
外语系:朱雪莲 王莹莹 洪 英 彭征宇 邵玉娟 丁永久 张娟娟 徐 益 张 云
社科部:朱 建 魏银霞
体军部:陈丽波 吴春成
高教室:蒋丽华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