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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纺院[2007] 26 号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培训进修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较高业务素质的教职工队伍,不断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努力达到全国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的要求,使教职工进修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师法》、《江苏省高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江苏省高职高专院校教职工职务资格条件》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培训进修工作的原则

1、按需进修,计划管理

   加强教职工培训进修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各部门根据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和各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制订本部门教职工培训进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性计划。每一位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学期都应制定并上报个人培训进修计划。教职工培训进修的专业与内容要与所从事的岗位或专业方向一致,做到学以致用。各系部教师培训进修计划必须体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任务和提高师资队伍结构的要求。

2、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 

在加强教职工业务培训进修的同时,重视教职工师德教育。把师德建设规

划纳入教职工培训进修规划,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使

命感和责任感,形成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的良好师德师风。

3、全员培训进修与重点培训进修相结合

   学院每学年面向全体教职工组织分专题的集中培训,教职工应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针对自身工作实际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要求,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学院培训进修以中青年教职工为主,使他们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培养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产学研和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中青年教职工,使之成为专业带头人和教学、科研、管理和业务骨干。

4、培训进修为主,多种形式并举   

坚持教学、培训进修两兼顾,优先安排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做到学历进修和非学历进修结合,更注重非学历进修。选择更能符合进修要求和满足进修效果的培训进修形式。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和自主进修,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5、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努力提高教职工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的同时,能针对各自工作岗位的要求,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特别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社会(生产)实践,加强教师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教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加强考核,注重实效

    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确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加强对教职工培训进修工作的组织、培训进修过程的检查监控和对培训进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确保培训进修目标的实现。

二、培训进修内容与形式

 1 教职工培训进修的内容,一般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扩展和更新,应用计算机、外语、现代化教育技术的能力,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增加实践工作经历和经验,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历层次等。根据教职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要求,具体确定培训进修的主要形式和规范要求。

2助教培训进修以进行教学科研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实践为主。其形式有参加岗前培训、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及外语等基本技能培训、提高学历、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等。

培训进修的形式和规范要求:

1)新进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校和省教育厅组织的岗前培训。主要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规程,学习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等有关基本理论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等。
    (2)新进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青蓝工程”师徒结对。认真履行学院青蓝工程实施办法中对青年教师职责的要求,虚心向导师学习,完成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3)按照助教岗位职责要求,熟悉教学过程及其各个教学环节,加强教学实践,努力提高教学业务水平。

4)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和生产第一线,集中或分阶段进行社会(生产)实践,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本科毕业的青年教职工努力以在职或委培攻读研究生的方式取得硕士学位。        

6)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具有运用计算机解决本专业教学、科研中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提高外语水平,及时吸收国外先进的科学知识。计算机和外语必须通过有关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3讲师培训进修以增加、扩充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为主,注重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专业教师必须具备“双师”素质。进修的形式有工程实践、专题研讨班、骨干教职工进修班、单科培训、访问工程师、提高学历(力)等。

培训进修的形式和规范要求:   

1)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参加以提高教学水平为内容的有关专题研讨班、骨干教职工进修班和单科培训或选派出国进修。
    (2)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按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3)积极开展教研和科研工作,参加以教、科研课题为内容的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进修。
    (4)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实践,努力取得横向课题,增强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能力。             

4副教授、教授培训进修主要是通过教学科研实践及学术交流,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信息,通过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学院引进的具有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到校工作两年内必须转评为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副教授进修主要是通过产学研实践及学术交流,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信息,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进修的形式有工程实践、短期研讨班或讲习班、高级研讨班、国内外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国内外访问学者、出国进修等。

教授主要通过高水平的科研和教研工作来提高学术水平,主要形式有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交流、讲学、著书立说、专题研究等活动。

进修形式和规范要求:
    (1)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参加以课程和教学改革为内容的短期研讨班、讲习班或以学科前沿领域为内容的高级研讨班。
    (2)作为访问学者参加进修,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交流、讲学、著书立说、专题研究等活动。
    (3)根据需要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会议、校际学术交流,或选派出国进修。
    (4)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实践,努力取得纵向、横向课题,增强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能力,努力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连续担任教授、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任务者,可安排学术假。

5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修根据本职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和相应的培训形式。

6工人的进修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学习,鼓励参加相关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专业技术等级、技师等的培训与考试。

7、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要进行继续教育。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年继续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中、高级职称年继续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

三、培训进修的管理与考核

1、人事处负责教职工进修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要求制订教职工进修规划,办理教职工进修审批手续,组织全校专题性培训活动,检查和督促各部门教职工培训进修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对各部门教职工进修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及时向学校汇报培训进修工作情况。落实教职工进修经费投入和经费管理,及时办理培训进修人员费用报销手续。加强对教职工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管理。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职工培训进修工作会议,交流培训进修工作情况,商讨提高改进的措施。建立健全教职工培训进修档案。

2、教务处配合人事处制定教职工培训进修规划,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情况,会同人事处对系部学期教职工进修计划进行评审,与人事处、督导室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各系部教职工培训进修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协助人事处组织全校专题性培训进修活动,与系部协调,适当调整教职工教学任务和授课时间,为教职工培训与进修提供时间保证。
    3、各部门按学期制定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
明确培训进修的人员、时间、地点、进修任务、考核要求,保持与进修人员所在学校(单位)的联系,建立定期联系与考察制度,每学期的联系应不少于二次,及时了解和掌握培训进修人员的学习、生活情况,督促按期完成进修计划任务,对教职工培训进修情况进行考核,反映培训进修工作中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总结其经验与教训。

4、教研室负责向系部提出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的建议,指导进修教师制定个人培训进修计划,关心外出培训进修教职工的思想、生活和进修情况,协助系部对教职工进修工作实绩进行检查和评价,使其顺利完成培训进修任务。

5、参加培训和进修是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应服从部门培训进修计划的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对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培训进修期限的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提前办理延期手续。教职工个人培训进修计划的内容、时间安排必须具体,预期目标必须物化、可考核。除列入部门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外,每一位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学期都应制定并上报个人进修计划。个人进修计划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考核,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6、新进教师须参加岗前培训,取得《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并通过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原则上,新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才能承担教学任务。新教师必须参加“青蓝工程”师徒结对,考核不合格者,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不得按期转正定级,研究生毕业的教师不能按期晋升讲师。

7、教师参加社会(生产)实践是学校加强“双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应具备的条件。专业教师在晋升讲师前应达到累计6个月以上、晋升副教授和教授前均应达到累计8个月以上相关专业或工程实践经历。教师参加社会(生产)实践可集中或分阶段完成,系部每学年应制定教职工社会(生产)实践的计划,安排教师尤其是新教师以及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进行社会(生产)实践,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同时鼓励教师,尤其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利用寒暑假和完成教学任务后的业余时间深入企业,参加社会(生产)实践活动。社会(生产)实践的单位原则上由教师自己联系,但必须得到系部的同意,确保参加社会(生产)实践能取得预期效果。教职工应充分利用参加社会(生产)实践的机会,虚心向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学习,认真做好实践工作记录,确保达到培训进修计划的要求。社会(生产)实践期间原则上应参加系部的教研活动,定期主动向教研室、系部领导汇报社会(生产)实践阶段性情况。

8、对教职工培训进修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以教职工所在部门为主,过程考核主要是经常检查培训进修人员的出勤情况,检查各阶段培训进修任务的完成情况;目标考核着重对教职工培训进修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职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计发津贴、评优和职务晋升等方面的依据。培训进修结束后,进修教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人事处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手续。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产处、督导室等部门抽查教职工培训进修的过程和效果,对各系教职工培训进修的组织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和评估

9、培训进修结束后,凭本类进修的成果材料一次核报进修费用。符合奖励规定的学历进修需凭学位证、毕业证发放一次性奖励;课程进修培训须凭结业证、成绩单(成绩均需合格)及复印件、进修小结一次核报;国内外培训、考察、访问等结束后,需提交培训考察报告,并在专业范围内(或工作范围内)向师生作不少于2小时的专题报告。参加社会(生产)实践结束后,需提交本人实践工作总结、实践工作日记、实践单位的鉴定和进修任务书中考核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具有学士学位的教职工在校工作三年以上方可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的教职工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方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凡攻读委培研究生的教职工脱产学习的,脱产学习期间工会的福利待遇与其他在职人员同等享受,岗位津贴停发;待获得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在规定的学制内)后,补发脱产期间原岗位津贴的50%,并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凡攻读统招研究生的教职工,已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的,需与学校解除服务合同,办理相关离校手续,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学院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录用。教职工脱产或半脱产参加社会(生产)实践锻炼,经考核合格,其间的岗位津贴全额发放。

四、培训进修的审批程序

1、申请人对照学院审定的部门年度师资培训进修计划,填写《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审批表》,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也可以根据师资培养计划和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实际工作的要求,直接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进修。

2、部门下达教职工培训进修任务书,教职工制定个人培训进修计划,并通过部门审批。各部门于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将下学期教职工进修审批表、进修教职工情况汇总表(进修类型、进修学校或单位、专业或研究方向、指导教师、联系方式等)培训进修任务书、教职工个人培训进修计划报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教务处、科产处等相关部门对教职工培训进修任务书、个人培训进修计划进行初步评审后,提交学院审批。经学院审批同意后,申请人才能参加培训进修。

4、未列入计划的临时性的培训,视同列入计划的培训处理。

5、不列入部门进修计划的教职工个人进修,由各部门审批、考核。

五、培训进修经费的管理

1、培训进修经费由人事处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费用不得在进修费中报销。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自行进修的费用,学校均不承担。

2、新教职工的岗前培训费由个人承担。为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参加专业技术等级或职务、为取得测评员资格及工人考工定级、技师的报名、培训、考试等费用一律自理。没有按期完成培训进修预期目标的教职工,一切费用自理。

4、在本市挂职锻炼的教职工,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公交费用核报;在外地挂职锻炼的教职工,学院按不高于50元/天核报住宿费,每学期一次往返交通费。

5、教职工非学历课程进修、培训,学院报销进修费(或培训费)、住宿费,每学期一次往返交通费,不享受出差补助。

6、进修经费报销先由所在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再由人事处审核并登记,最后报请院长批准报销。

六、培训进修后的服务期限规定及违约处理

1、服务期限

凡学院出资、带薪培养的教职工,取得硕士学位后,在校服务年限为5年;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校服务期年限为5年;国内非学历进修,在校服务期年限为2年;国外培训、考察、访问等在校服务年限为3年。

2、违约处理

凡由学院出资培训进修教职工,若违约,须付给学院赔偿金与违约金,其数额按以下方法计算:

(1)在职非学历培训进修

赔偿金=学院支付的培训进修发生的费用×(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                                       

 (2)委培、在职攻读研究生

赔偿金=脱产进修期间学院支付的工资、津贴与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学院给予的奖励

(3)违约金

在校服务年限未满的,每年违约金1万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

        1、      培训进修审批表 (下载)

        2、      培训进修任务书(下载)

         3、     培训进修计划(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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