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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试行

 

        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对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新一轮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加强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引导和培育机制,努力形成人才梯队,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思想情操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勇于实践,团结协作,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学术思想活跃;对本专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了解,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并有较深入的研究。

        3、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独立讲授过两门以上(含两门)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教学业务综合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获得过院级优秀教学奖;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科研工作考核均达到优秀;

5、近三年担任过教育教学或学生管理工作。

        6 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选程序

1、以本人申请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以“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保证质量,择优推荐,宁缺勿滥”为原则,院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按系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50%推荐参评;系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与考核要求,可对应院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与考核要求,由各系自行确定,报人事处备案。系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不得超过本系教师编制数的15%。

2、被推荐者填写《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请表》并在本部门述职,介绍本人的申报条件并展示近三年来的教学、科研成果;

3推荐人选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组织初评,按选拔条件进行民意测验,并填写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4人事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会审;

5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骨

干教师

      三、考核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明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能起表率作用;

       2具有较强的教学业务与科研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市级科研课题,或为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参与者或完成者,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

2)积极开展科技开发与科技服务,获得的横向项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4 教学质量高,其业务考核每年均为优秀,至少获得一次优秀教学奖;

       3、积极承担系部或学院课程建设等教学改革任务,具有物化成果,每学期至少上一次示范性的公开课;

    4能积极参与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的申报与评选。

       四、管理办法

        1系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每学年第一学期评定,由各系自行组织,聘期为一年;院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每学年第二学期评定,聘期为两年;

    2、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由学院与系部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在系部负责。各有关部门与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商定考核内容,学院与其签订培养目标任务书;

    3、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主要按目标任务书的有关内容进行。每学年进行一次,两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并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

    4、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享受学院相应的岗位津贴待遇,对第一年没有达到要求的,本人必须制定整改措施,第二年的岗位津贴按低一档次发放;聘期内未完成目标任务且无正当理由的,两年内不得申报院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对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继续享受相应岗位津贴一年;

        5、学院积极支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优先安排参加各类培训及学术交流活动,优先推荐参加有关评优评先及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6在聘任期内出现可能影响完成考核要求的特殊情况,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向人事处报告,学院将视情况采取顺延聘期、暂停直至终止聘任;

7、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与专业带头人和教学科研带头人原则上不实行交叉;

8、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在院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推荐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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