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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2006学年岗位考核与津贴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做好2005—2006学年岗位考核与津贴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岗位考核与津贴结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成立岗位考核工作小组,在学院岗位考核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系、部岗位考核工作小组由党政领导、工会分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组成,由系、部主任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行政处室和教辅部门考核工作小组以党总支所属处室为单位,由各部门负责人、工会分会主席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第一党总支考核工作小组由金卫东同志任组长,第二党总支考核工作小组由潘绍来同志任组长,第三党总支考核工作小组由汪平顺同志任组长,各总支书记为副组长。 二、各考核工作小组应对照教职工任职岗位的要求进行认真考核,其中教师业务考核表需归入教师业务档案。所有受聘上岗人员均应完成相应岗位的教学、科研任务,未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任务的,扣减相应校内津贴。 三、各考核工作小组应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岗位津贴分配办法,作为津贴分配计算与发放的依据。岗位考核与津贴分配办法需充分征求本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方案提交前必须与每一个受聘者见面,经审批后应向受聘者反馈。学院审计监察处应加强对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的审计和监察。 四、各部门必须按照统一的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津贴分配方案经审批通过的部门先行发放。 五、津贴分配表按中层管理干部、在编教师及雇员制教职工、外聘教师(包括本校行政兼课教师)分别填报。 六、时间安排: 1、6月27日,各考核工作小组布置考核相关工作,征求本部门教职工对岗位津贴分配办法的意见。教务处下达教学工作总量,人事处核定系部教师实有编制、超课时教学工作总量,下达超课时津贴、班主任工作津贴额和系部其他工作津贴与专项奖励额(表一)。 2、7月1日前,系部填报教师超课时津贴、其他工作津贴与专项奖励分配表(表二)交教务处审核,填报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津贴分配表(表三)交学工处审核,科研工作积分津贴结算表报科产处审核(表四)。 3、7月4日,各部门报送津贴分配决算表交人事处(表五),人事处、审计处对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4、7月5日津贴分配决算表反馈各部门,教职工签字确认。 5、7月6日院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批津贴分配方案,送财务处发放。 6、7月7日,各系、部将教师业务考核表交人事处存档。 7、津贴结算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主页上下载。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5-2006津贴决算分配表(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