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开始进行 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报名工作于3月25日至31日进行。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 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由所在学校推荐报考。 拟报考考生将由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推荐学校还将对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是否符合“选选拔计划”中接收院校“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核把关。 今年“专转本”考试时间为5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考试科目 | 9:00-11:00 | 英语 日语 | 13:00-15:00 | 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 | 16:00-17:30 | 计算机基础 |
考生报考类别分别为文科类、理工科类、艺术类、英语类、日语类等五等五类。考试科目分别是: 科 类 | 考 试 科 目 | 文科类 艺术类 |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 理工科类 | 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 英语类 |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英语类专业) | 日语类 |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 |
除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外,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专转本”选拔录取工作于5月27日开始,分两个阶段进行。录取工取工作实行“接收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报合报考条件、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接收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由接收院校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遣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